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我区首例房地一体城镇平房上市交易业务
亲!由于微信平台算法改版,公号内容将不再以时间排序展示,如果您想第一时间看到我的推送,强烈建议星标我的公众号。星标具体步骤为:在公众号主页点击右上角的小点点,在弹出页面点击“设为星标”,就可以啦。感谢您的支持!除夕前,高先生终于拿到了他盼望多日的“大红本”。为紧扣“七有”“五性”要求,保障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措并举,主动向前服务,完成了我区首例房地一体城镇平房上市交易业务。此次业务的成功办理,为我区城镇平房过户交易提供了参考案例。2015年自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以来,丰台区城镇平房上市转移登记业务交易前需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因权属调查指界困难、土地出让金价款较高和出让手续复杂等原因,该项业务迟迟未能办理。为此,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服务,多方协调,最终帮助高先生顺利办理了平房转移登记业务。主动协调,开展四邻指界。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接到申请人登记申请后,采取“内业+外业”结合的调查模式,利用登记系统查清房屋登记信息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调查宗地权属现状和周边权利人情况。考虑到周边权利人涉及多家国有企业,申请人联系起来比较困难,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协调,加强沟通,最终顺利组织周边权利人进行现场指界确认,完成了权属调查工作。创新突破,完善土地手续。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充分研究市级部门关于城镇平房转移登记的政策文件后,按照“打破常规,不破法规”的工作要求,在办理权属审查时对申请人房基占地面积进行了单独标注。利用部门在办理土地手续时,也按照房基面积认定土地出让面积,有效地降低了申请人的办理成本。部门联动,完成转移登记。在申请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向前,对接申请人开展“帮办”服务,建立了“内部科室协同,外部单位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完成首次登记当天,积极与房屋交易部门、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帮助申请人一窗办理“交易”、“缴税”和“不动产登记”,顺利完成过户手续。下一步,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度的使命感实现“要我办”向“我要办”的转变,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登记服务。来源:丰台时报,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若信息有误,请以官方为准;若侵权,请联系删除。有突发事件在微博上@新丰台网 就有可能上头条哦!
本信息由网络用户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内容详情请与官方联系确认。